被打成轻微伤起诉能赔偿的金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来说,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 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 其他费用:包括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被打成轻微伤起诉能赔偿多少钱,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情况,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其他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来确定。受害人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收入证明、护理证明等,以便在诉讼中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