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毁坏财物800元是否够拘留的问题,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此行为有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具体分析:
- 根据上述法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该行为并不要求损毁的财物价值达到特定数额才能构成,即只要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就有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
- 在本案例中,故意毁坏财物的价值为80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已经构成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有可能被处以拘留。
- 然而,实际处罚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行为人的态度、是否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是否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若存在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等情形,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 结论:
- 综上所述,故意毁坏财物800元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有可能面临拘留处罚的。但具体处罚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行为人的态度、行为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 若行为人希望减轻或避免处罚,可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如主动赔偿损失、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等,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