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生产鹿胎膏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具体处罚措施需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及鹿胎膏的性质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若鹿胎膏被认定为药品或医疗器械
- 行政处罚
- 没收与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鹿胎膏(若其被认定为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将面临违法所得和鹿胎膏被没收的处罚。
- 同时,还将并处违法生产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若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则按十万元计算罚款基数。
- 例示说明:假设无证生产的鹿胎膏货值金额为5万元,那么最低罚款额将为150万元(15倍×10万元)。
- 情节严重时: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期限可能较长,以彻底消除违法行为的影响。
- 原发证部门可能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使企业失去合法生产资格。
- 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若货值金额达一定标准(如5万元以上),则处所获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终身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
- 刑事处罚
- 若无证生产鹿胎膏的行为构成犯罪,如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若鹿胎膏被认定为药品且不符合标准),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犯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直至无期徒刑、死刑及没收财产的严厉刑罚。具体量刑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其他严重情节而定。
- 特别说明:若鹿胎膏被认定为医疗器械且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同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受到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
二、若鹿胎膏被认定为非药品且非医疗器械(但涉及违规生产)
- 无证生产处罚
-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未取得相应证照擅自生产鹿胎膏的,将由查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 罚款金额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确定,可能较高,旨在起到惩戒作用。
- 产品质量问题处罚
- 若鹿胎膏存在虚假宣传、不符合质量标准等问题,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罚。
- 这可能包括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需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