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料表中标注鸡粉并不违法,但前提是鸡粉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需真实存在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配料表需按法律要求标注。
- 配料表标注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且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这意味着,配料表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必备内容之一,必须清晰、准确地标注。
-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所有配料。若鸡粉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被使用,则应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
- 标注鸡粉的合法性分析:
- 若鸡粉确实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被使用,且按照法律规定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则这种标注行为是合法的。
- 然而,若鸡粉并未被使用,或标注的鸡粉与实际使用的原料不符,则可能构成虚假标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面临法律责任。
- 违法标注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包括未标注配料表或标注不实,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