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并非谁卡里有钱先扣谁,而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 连带责任的定义与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被侵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侵权人不得以内部份额约定对抗被侵权人。
- 内部责任分担与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侵权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例如,若法院认定甲承担60%责任、乙承担40%责任,甲全额赔偿后,可向乙追偿40%的份额。
- 执行阶段的财产分配规则:在执行程序中,若共同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会依法拍卖、变卖其财产,并按债权比例分配。此时,执行顺序不受侵权人财产状况影响,而是以被侵权人的债权比例为准。若部分侵权人财产较多,其需先履行全部赔偿义务,后续再通过内部追偿机制解决份额分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