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孕妇被打流产但司法鉴定未达到伤情标准,仍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一、明确鉴定未达标准的原因与后续处理
- 了解鉴定结论:首先需明确司法鉴定未达伤情标准的具体原因,如流产与殴打行为的因果关系是否被否定,或伤害程度未达轻伤及以上标准。
- 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或鉴定机构提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申请,并提交新证据或理由。
二、收集并固定其他证据
- 医疗证据:保留所有与流产相关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证明流产事实及可能原因。
- 现场证据与证人证言:尽可能收集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寻找目击证人并记录其联系方式,以便后续需要时出庭作证。
- 报警记录与调查材料:确保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报警回执、受案通知书等材料,配合警方调查并获取相关调查材料。
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提起民事诉讼:无论司法鉴定结果如何,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 追究刑事责任(如构成犯罪):若打人者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未达轻伤标准,但若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如多次殴打、针对特定人群等,仍可能构成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反映,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