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失误造成当事人巨大损失,时过两年仍有途径寻求赔偿
一、律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四条,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 分析说明:即使时间已过两年,若律师的失误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当事人仍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案件败诉导致的财产损失、额外费用等。
二、诉讼时效的考量
- 一般原则: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具体情况:若律师失误造成的损失在两年内未被发现或未确定,但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未超过三年,当事人仍可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三、赔偿途径与举证责任
- 赔偿途径:当事人可直接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举证责任:在诉讼中,当事人需证明律师存在重大失误及该失误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实际的损失情况,如经济损失的凭证、误工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