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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29 19:24:38
头部遭受击打后能否要求二次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若双方已就头部击打造成的损害达成全面且明确的赔偿协议,并约定此次赔偿为一次性终结赔偿,且该协议已合法有效履行完毕,受害者通常不能再要求二次赔偿。 这是基于合同的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遵守该协议。例如,若协议中明确包含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且受害者已实际收到这些赔偿款项,那么在没有新情况出现的情况下,受害者无权再要求额外的赔偿。
1. 新的损害后果:若受害者在第一次赔偿后,因头部击打行为引发了新的健康问题或损害后果,且这些后果在第一次赔偿时无法预见或未实际发生,受害者有权要求二次赔偿。但需提供充分的医学证据证明新损害与头部击打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例如,若受害者在初次赔偿后出现了颅内出血等严重并发症,且经医学鉴定确认该并发症与头部击打行为直接相关,那么受害者可以就这部分新增的损害要求赔偿。
2. 原赔偿计算不准确或遗漏项目:若第一次赔偿时计算不准确或遗漏了部分应赔项目,受害者可要求补充赔偿。需提供相关证据,如误工时间证明、康复训练费用凭证等。 例如,若受害者在初次赔偿时未考虑到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用,而实际上后续康复治疗费用高昂且必要,那么受害者可以就这部分遗漏的费用要求二次赔偿。
3. 后续治疗费用超出预期:若因病情发展变化导致后续治疗费用远超预估数额,受害者可就超出部分要求二次赔偿。这通常发生在受害者伤势较重,需要长期治疗或多次手术的情况下。 例如,若受害者因头部击打导致颅骨骨折,初次赔偿时仅考虑了骨折的初步治疗费用,但后续因感染或其他并发症需要多次手术和长期康复治疗,那么受害者可以就这部分超出预期的治疗费用要求二次赔偿。
若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受害者有权请求撤销或变更该协议,并据此要求二次赔偿。 例如,若受害者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因对方威胁或误导而接受了不合理的赔偿金额,那么受害者可以在发现真相后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并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一条款为受害者主张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无论是初次赔偿还是二次赔偿,都应以此为依据进行计算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