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残疾人被正常人都打伤脸,可依法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追究打人者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民事赔偿
- 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打人者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赔偿流程:四级残疾人或其家属可与打人者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残疾人属于加重情节,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处罚流程:四级残疾人或其家属应立即报警,警方将依法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打人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刑事处罚
- 处罚条件:若打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即致人轻伤及以上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处罚流程:警方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打人行为涉嫌犯罪,将依法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判决打人者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