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了狗然后被狗咬”的事件中,责任的划分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般而言,若被打狗为饲养动物,且非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则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 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基本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否则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责任。
- 被侵权人过错对责任的影响:若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主动挑衅、击打狗,导致被咬,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或免除。例如,有人故意击打他人饲养的狗,结果被咬伤,这种情况下饲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特殊情形的责任划分:若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无论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都需承担严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