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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2-06 23:22:51
销售价值300元假货,虽金额不大,但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特定情况下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需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计。因此,销售300元假货,商家需额外赔偿消费者500元。
二、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销售假货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