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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2-06 23:44:59
两人一起玩,其中一人不小心撞伤路人,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涉及一般侵权责任或组织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案例中,若撞人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观察周围环境、奔跑速度过快等,导致路人受伤,撞人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
若两人一起玩耍的活动有组织者,且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组织者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组织者在公共场所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对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导致路人受伤,组织者需承担补充责任。补充责任后,组织者可向实际造成损害的撞人者追偿。
若撞人者与受伤路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如监护关系、雇佣关系等,责任划分可能更为复杂。此外,若撞人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