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询问笔录,应围绕违法行为的核心要素进行记录,确保内容完整、证据确凿。以下为具体要点:
一、主体信息核实
- 记录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确认其身份及与违法行为的关联性。
- 若被询问人为单位,需记录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
二、违法行为确认
- 许可情况:询问是否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包括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若未取得,需记录具体未取得许可的类型。
- 经营行为:详细记录未经许可从事的具体食品经营活动,如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以及经营的时间、地点、规模等。
- 食品种类:记录涉及的食品种类,特别是是否包含高风险食品,如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
三、证据固定与法律依据引用
- 证据固定: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包括查获的违法食品、工具、设备等,以及相关的进货记录、销售记录等。
- 法律依据:明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指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属违法行为。
- 法律后果告知:向被询问人告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