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归属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将过期产品发给对方是不合法且不合理的行为。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过期产品的法律定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该条款明确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违法产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许可证。
- 过期产品的危害:过期产品可能因变质、细菌滋生等原因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法律对其进行了严格限制。
二、归属权争议与过期产品发送的关联
- 归属权争议不影响产品合法性:即使货物归属权存在争议,这并不改变产品本身的合法性状态。过期产品仍然是过期产品,其发送行为仍然受到法律的限制和惩罚。
- 发送过期产品的法律责任:在归属权争议的情况下,发送过期产品可能构成对对方权益的进一步侵害。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三、建议处理方式
- 停止发送并协商:在发现货物归属权存在争议且产品已过期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发送行为,并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 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归属权争议,并同时处理过期产品的问题。在法律程序中,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