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孩被别的小孩摔伤时,赔偿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具体解答如下:
一、明确赔偿责任主体
- 监护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若小孩被别的小孩摔伤,责任应由摔人小孩的监护人承担。
- 监护人尽职情况:若监护人能证明已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其侵权责任,但并不能完全免除。
二、确定赔偿范围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费用需根据实际支出和合理标准来确定。
- 造成残疾的赔偿:若摔伤导致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当地的经济水平。
- 特殊情况:若摔人小孩有财产,则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三、赔偿流程与建议
- 协商赔偿:在明确责任和赔偿范围后,双方监护人可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 第三方调解或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的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