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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把散装食品装袋子里面售卖只有称重日期和保质日期却没有生产日期可以索赔

时间:2025-12-13 17:17:46

商家将散装食品装袋售卖,仅标注称重日期和保质日期而未标注生产日期,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且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等关键事项。散装食品虽不以预包装形式直接销售,但商家仍需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到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损害的,有权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但需注意,若食品的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则不适用此规定。
    二、赔偿步骤与建议
  3. 保留证据: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如购物小票、发票)及问题食品的照片或包装,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4. 与商家协商:尝试与商家沟通,说明食品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5. 向相关部门投诉:若商家不配合,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详细陈述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6. 考虑法律诉讼:若通过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或消费者因食用该食品遭受了较大损失,可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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