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未检疫的猪肉的流动摊贩将面临严格的法律责任,具体处理如下:
一、行政处罚
- 依据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如猪肉,将受到法律制裁。
- 具体处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若货主以外的承运人涉及此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额度将更高。
二、刑事处罚
- 入罪情形:若售卖未检疫猪肉的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量刑标准: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综合建议
流动摊贩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猪屠宰和肉类销售的法律法规,确保所售猪肉经过合法检验检疫程序,并持有有效检疫证明。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