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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5 17:33:09
当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起诉时,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应对:
收集证据
物业不作为的证据
服务记录 :收集日常物业未履行职责的相关记录,比如小区垃圾长时间未清理的照片或视频,照片或视频要清晰显示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小区公共区域照明损坏,多次报修仍未维修的记录,包括与物业沟通的聊天记录、报修电话录音等。
业主反馈 :可以找其他有相同感受的业主,共同出具书面证明,证明物业在卫生清洁、安保管理、设施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缴费记录 :整理自己之前缴纳物业费的凭证,以此证明自己并非恶意拖欠费用,只是因为物业未履行相应服务才拒缴。
审查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转让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业主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收到了物业公司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如果没有收到通知,那么该债权转让对业主不产生效力,第三人无权起诉业主。
转让协议 :可以要求第三人出示其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查看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例如,协议中是否明确了转让的债权范围、金额、转让价格等关键信息。
积极参加诉讼
按时出庭 :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务必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庭。如果不出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这对业主极为不利,业主将失去在法庭上陈述自己观点和提供证据的机会。
陈述答辩意见 :在法庭上,业主应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自己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即物业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并出示之前收集的相关证据。同时,针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比如指出第三人在主张债权时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提出反诉(如有必要) :如果因为物业的不作为给业主造成了损失,如因小区安保不到位导致业主家中财物被盗,业主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反诉,要求物业公司或第三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考虑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与第三人进行调解 :如果业主确实存在部分欠费情况,而物业也存在一定的服务瑕疵,双方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业主补缴部分物业费,第三人放弃部分利息或违约金的主张,同时要求物业公司改进服务质量。这样既可以避免进一步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也有助于解决双方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