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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6 16:54:30
在司法实践中,肇事逃逸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认定要点:
前提条件
认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必须存在交通事故,即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这个基础事实,就不存在肇事逃逸的问题。
主观方面
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肇事逃逸的关键因素。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等。如果行为人离开现场并非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而是有其他合理原因,比如为了及时送伤者去医院救治等,则一般不认定为肇事逃逸。
客观行为表现
明知事故发生而直接逃离 :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明明知道事故已经发生,却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例如,两车相撞后,一方司机看了一眼受损车辆,然后直接开车走了。
自认为无责任而驶离 :有些行为人可能主观上觉得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从而驾车离开现场。但实际上,是否有责任需要由交警等部门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认定,而不是由行为人自行判断。
有酒驾、无证驾驶嫌疑,报案后不候处理 :具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比如,司机发生事故后,因害怕酒驾被查,先离开现场,过段时间再回来。
送伤者就医未报案且无故离开 :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或者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信息后离开医院;又或者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例如,司机送伤者到医院后,趁家属不注意偷偷溜走,也没有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
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在交警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期间,行为人逃跑,躲避调查。
离开现场并且否认事故,但有证据表明知情 :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事故。比如,车辆有明显的碰撞痕迹,且现场有证人证明其知道事故发生。
协商未达成或赔偿不足,未留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 :在与被害人达成协议或赔偿一部分钱后,又反悔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最终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或者在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时,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
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2条对“交通肇事逃逸”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规范。
肇事逃逸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从主观和客观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