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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年2月16入职,签了劳动合同,合同的薪资是地区最低工资1900,入职起公司没有购买社保?

时间:2025-07-17 17:58:49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公司存在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这一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以下为你详细分析及提供应对建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缴纳社保的后果

    行政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民事赔偿责任 :因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你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生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发生工伤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等。

   

    你的权利及维权途径

    与公司协商

   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公司从你入职开始为你补缴社保。可以采取面对面沟通或者书面形式(如邮件、函件)提出要求,并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

   

    向社保部门投诉

   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需携带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社保部门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其补缴社保。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若你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合同薪资是最低工资的问题

   虽然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是地区最低工资1900元,但实际发放工资可能高于这个标准。如果公司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同样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你需要收集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实际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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