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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对方全责 收了500块钱 之后觉得不合理退还给他,能不能报警?

时间:2025-10-28 02:21:45

可以报警。

   

    从事件本身角度分析

   当你被车撞且对方负全责时,双方最初达成收取500元赔偿的协议,之后你认为该赔偿金额不合理并退还了款项,这意味着之前的赔偿协商实际上已经作废。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通过报警来进一步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

   

    从法律规定角度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所以,你报警后,交警部门会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有证据(如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对方负全责的事实,交警会依法进行处理,认定事故责任,并协助双方就合理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你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赔偿因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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