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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31 09:14:30
一般情况下,上班途中自己意外摔伤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班途中自己意外摔伤,并不符合上述“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认定工伤的条件。所以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在工作区域内因为工作相关的特定原因导致在上班途中(比如工作场地湿滑等)摔倒受伤,也有可能通过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