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1 19:37:41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结婚,只要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结婚是完全自愿,且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等禁止结婚的情形,就可以结婚。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法律未禁止,但如果儿子处于精神疾病的发病期,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难以满足“双方完全自愿”这一结婚的必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儿子病情稳定,有自主判断能力,能够清晰表达结婚意愿,在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时,是可以和儿媳办理结婚登记的。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