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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1 22:07:32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通常是可以结婚的,但存在一定特殊情况需要考量。

   

    法律允许的一般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法律并没有将残疾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所以从法律的一般规定来看,您儿子和儿媳只要不存在上述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同时双方是完全自愿结婚,就可以登记结婚。

   

    需要关注的特殊情况

    精神状况影响结婚意愿表达 :如果您儿子因为一级精神残疾,在发病期间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无法准确表达结婚的真实意愿,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不符合结婚登记的要求。因为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意味着双方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来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对您儿子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有能力理解结婚的意义和后果。

    遗传咨询 :如果他们所患残疾存在遗传因素,为了后代的健康,建议在结婚前进行遗传咨询。虽然这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但从家庭长远角度考虑,了解相关遗传风险并获得专业建议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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