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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1 22:58:56

从法律层面来讲,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不过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可以结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除此之外,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他们就可以结婚: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也就是说只要您儿子虽然是一级精神残疾,但在某些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能够清晰表达自己愿意结婚的真实意愿,且儿媳也自愿与之结婚,这一条件即满足。

    达到法定婚龄 :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符合一夫一妻制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可能存在限制的情况

   虽然法律没有直接禁止精神残疾人结婚,但如果您儿子因为一级精神残疾,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准确表达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认为其不具备婚姻行为能力,从而不予登记结婚。因为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且要表明自愿结婚的意愿。

   

   不过,如果您儿子在精神状态相对稳定、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时候,在监护人等相关人员见证下,证明其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也有可能完成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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