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2 02:49:49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结婚,只要双方满足结婚自愿、达到法定婚龄、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条件,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特殊情况考量

   对于您儿子一级精神残疾的情况,如果他在发病期间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可能无法正确表达结婚意愿,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结婚要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来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但如果您儿子经治疗后精神状况稳定,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知道结婚的意义和后果,在满足其他结婚条件时,是可以与儿媳结婚的。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