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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2 03:19:58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结婚,只要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结婚是完全自愿,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可以结婚。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您儿子在精神疾病发作期,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难以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一结婚的必备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不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您儿子在病情稳定期,有自主判断能力,能够清晰表达结婚意愿,在符合其他结婚条件时,是可以和您儿媳申请结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