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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2 05:00:41
一般情况下,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只要您儿子和儿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结婚是完全自愿,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可以结婚。虽然他们身有残疾,但法律并未禁止残疾人结婚,他们享有与正常人同等的婚姻权利。
特殊情况
不过,对于精神残疾的情况,如果您儿子在发病期间,可能无法正确表达结婚意愿,这种情况下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因为结婚要求男女双方都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自主、真实地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如果您儿子在病情稳定、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时,自愿与儿媳结婚,是可以依法登记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