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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2 05:49:30
一般情况下,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和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其中禁止结婚的情形仅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并没有将残疾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
不过,如果儿子在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可能无法正确表达结婚意愿,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此时可能不满足结婚登记中“双方均无配偶,且双方完全自愿结婚”这一条件,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不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因为结婚需要双方自愿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儿子虽然是一级精神残疾,但病情稳定,有自主意识能够正确表达结婚意愿,符合结婚的其他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那么他们可以结婚并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