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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2 09:30:19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结婚的规定。只要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是出于双方完全自愿,且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形,就可以结婚。

   

    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你儿子一级精神残疾这种情况,如果他在发病期间,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充分理解结婚这一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但如果他在精神状态正常、能够辨认自己行为时,自愿与符合结婚条件的女方申请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符合各项规定后,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此外,鉴于双方的残疾状况,在结婚前可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也可以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以对双方的身体状况有更清晰的认识,为婚后生活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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