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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2 11:11:17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结婚,只要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结婚是完全自愿,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可以登记结婚。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儿子处于精神疾病的发病期,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一结婚的必备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不过,如果儿子的精神残疾状况不影响其辨认自己的行为,能清晰表达结婚意愿,在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