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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2 11:27:30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只要你儿子和儿媳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且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可以结婚。法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之间结婚,残疾本身并不影响婚姻的合法性。

   

    特殊注意事项

   对于你儿子这种一级精神残疾的情况,如果在发病期间,可能无法正确表达结婚意愿,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结婚的。只有在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结婚意愿,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登记结婚。在实际婚姻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也会对双方的结婚意愿等情况进行询问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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