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随及到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报案,至今还没受理没立案,他们e把案卷材料转重庆?

时间:2025-07-14 11:11:41

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

   

    了解不受理、不立案原因

   1. 主动沟通

    - 你需要主动到当地县级公安机关询问不受理、不立案的具体原因。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如果不立案,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例如,有可能是报案材料不齐全,公安机关需要你补充相关证据或信息;也可能是案件不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等。

   2. 查看法律依据

    -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关于案卷材料转重庆的情况

   1. 核实真实性

    - 你要先确认公安机关将案卷材料转往重庆这一情况是否属实。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移送手续或说明移送的理由。

    - 一般来说,案件移送管辖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比如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地等主要因素涉及重庆,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等。

   2. 了解移送依据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救济途径

   1. 申请复议

    - 如果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你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2. 向检察院申诉

    - 你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