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5 23:21:04
当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第三人起诉业主时,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应对:
收集证据
物业服务不达标证据 :这是应对诉讼的关键。比如,若小区卫生状况差,可收集垃圾堆积、未及时清扫的照片或视频;若安保存在问题,像门禁损坏、陌生人随意进出等情况,可提供相关时间段的监控视频截图,或是邻居的证人证言;若绿化维护不到位,可拍摄绿植枯萎、杂草丛生的画面等。
与物业沟通记录 :整理业主与物业公司就服务问题进行沟通的记录,包括书面的函件、电子邮件,以及在业主群里反馈问题的聊天记录等。这些记录能证明业主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而是在积极与物业沟通解决服务问题。
缴费记录 :准备好之前缴纳物业费的凭证,以此证明业主在物业提供合格服务时是积极履行缴费义务的。
审查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确认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业主应查看自己是否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如果没有收到,那么该债权转让对业主不产生约束力。
核实转让协议 :要求第三人提供其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协议中关于债权范围、转让价格等关键条款是否明确。若发现协议存在瑕疵,如转让的债权金额与实际欠费金额不符,或者协议签订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业主可以在诉讼中提出抗辩。
积极参加诉讼
按时提交答辩状 :业主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详细阐述物业不作为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拒缴物业费是合理的抗辩行为。同时,附上之前收集的相关证据。
按时出庭 :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业主应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可以向法官说明物业的哪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哪些影响,以及自己为解决问题所做的努力。
提出反诉(如有必要) :如果因为物业的不作为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例如因小区安保问题导致业主家中财物被盗,或者因物业未及时维修公共设施导致业主受伤等,业主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反诉,要求物业公司或第三人赔偿损失。
考虑调解
-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接受调解方案。如果第三人愿意在物业费金额上作出一定让步,或者承诺督促物业公司改善服务,业主可以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接受调解。调解成功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