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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19 10:50:08
债务人因没收到法院传票未出席审判而被强制执行14万债务,但没钱赔偿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对执行提出异议
提出理由 :没收到法院传票可能导致债务人未能参与庭审,从而无法行使答辩、举证等诉讼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具体做法 :债务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能够证明自己未收到传票的证据,像快递物流信息显示传票未签收、本人不在送达地址等。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可能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执行行为;如果理由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
注意事项 :需要在执行过程中及时提出异议,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作出相关执行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与债权人协商
达成和解协议 :债务人可以主动与债权人联系,诚恳地说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表达愿意还款的意愿,争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例如,提出分期还款的计划,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制定每月或每季度偿还一定金额的方案,直至还清全部债务。
请求减免部分债务 :如果债务人确实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也可以尝试请求债权人减免部分债务。但债权人是否同意减免,取决于债权人的意愿。
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申报财产 :债务人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如实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包括收入、存款、房产、车辆等。即使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要如实说明情况。
积极配合调查 :配合法院对自己财产的调查工作,不得隐藏、转移财产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财产状况。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努力增加收入偿还债务
开源节流 :债务人应积极寻找工作机会或者增加兼职收入,同时节约生活开支,尽可能多地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利用自身技能 :结合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特长,开展一些副业,如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写作、设计、咨询等工作,以增加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