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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25 05:51:37
警察的这种做法存在多处不合法、不正确的地方,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不立案问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偷车行为通常涉及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即便偷车价值未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应作为治安案件受理并处理。
值班民警不立案的做法,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的审查程序和审批,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且其没有给报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也侵犯了报案人的知情权和后续申请复议、复核等救济权利。
调解处理及限制报警问题
刑事部分不能私了 :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一旦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能因被害人的谅解而免除,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民警让你写下不许再报警追究偷车贼违法犯罪行为的“谅解书”,试图以所谓的“调解”来阻止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追究,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法律程序。
治安案件调解限制 :即便偷车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而偷车行为一般不属于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范畴,民警进行调解并要求你放弃追究也是不恰当的。
建议
- 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 你也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