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手机:15507343551(助理)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1 17:58:48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结婚,只要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完全自愿结婚,且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形,就可以结婚。
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你儿子一级精神残疾的情况,如果他在发病期间,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结婚的。因为结婚要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需要双方能够清晰地认识到结婚这一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但如果他在病情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愿与符合结婚条件的女方结婚,是受法律允许的。
在实际操作中,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也会对双方的结婚意愿等情况进行询问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