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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28 14:38:22
当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坚持要离婚时,可以考虑以下两种途径来解决:
协议离婚尝试
虽然一方不愿意离婚,但另一方仍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与对方交流,了解其不愿意离婚的原因,看是否可以通过解决相关问题来达成离婚共识。
坦诚沟通 :明确表达自己坚持离婚的原因和想法,同时倾听对方的诉求和担忧。比如,若对方是因为对财产分割有顾虑,那么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
借助第三方调解 :可以邀请双方都信任的家人、朋友或专业的婚姻调解机构介入,从中斡旋,帮助双方更好地沟通,有可能促使对方转变态度,最终达成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协议离婚的尝试失败,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准备诉讼材料 :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问题。同时,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财产证明(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出生证明等。
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
参加庭审 :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等待判决结果 :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