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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处理房产?

时间:2025-04-30 15:29:01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双方协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所以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具体协商结果多种多样。

    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比如双方协商一致,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双方出资比例相当,离婚时协商房子归男方所有,那么男方可能需要给予女方100万元的经济补偿。

    房屋出售分割房款 :双方也可以决定将房屋出售,然后对所得房款进行分割。比如按照双方的意愿约定分割比例,可能是平均分割,也可能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分割,如4:6等。

   

    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支付30万元首付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0万元,此时房子增值到150万元。法院可能判决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需要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即补偿女方(50÷2)+[(50÷100)×(150 - 100)÷2]=37.5万元。

    婚后共同出资购房

    - 一般情况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在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都有能力给予对方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抚养子女,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女方,由女方向男方给予相应补偿。

    - 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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