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逃逸事故是否需要拘留5天且立即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并非必然拘留5天或立即执行。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可以并处”意味着拘留并非必然,而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是否执行以及执行的天数。
二、拘留的决定因素
- 逃逸情节的轻重:
- 如果逃逸情节相对较轻,例如事故仅造成了轻微的财产损失,且逃逸者在事后能够主动认错、积极配合处理,那么可能只会受到罚款等较轻的行政处罚,而不会被拘留。
- 如果逃逸行为存在恶劣情节,比如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态度极其恶劣,或者逃逸行为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如他人受伤或死亡,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很有可能对逃逸者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 逃逸者的态度:
- 逃逸者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认错态度是否良好等因素,都会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
- 案件的具体情况:
- 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环境以及逃逸行为对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影响等,都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决定是否拘留以及拘留天数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拘留的执行
- 拘留并非立即执行:
- 即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逃逸者处以拘留,也并非立即执行。通常,在作出处罚决定后,会给予逃逸者一定的时间准备和执行处罚,如通知其家属、安排个人事务等。
- 拘留的执行程序:
- 拘留的执行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作出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人、执行拘留等步骤。在执行过程中,被处罚人也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轻微逃逸事故是否需要拘留5天且立即执行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不应选择逃逸,而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如有),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