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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新增人口、迁出人口、出嫁女土地确权登记怎么办?

时间:2025-05-06 12:55:07

以下为你分别介绍新增人口、迁出人口、出嫁女土地确权登记的相关处理办法:

   

    新增人口

    家庭内部协商调整 :在土地承包期内,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新增人口一般不能直接从村集体分得新的承包地。不过,若家庭户内存在承包地,可通过家庭内部协商的方式,在户内进行土地的调整和分配,以保障新增人口的权益。

    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途径 :有些农村集体预留了机动地,或者通过开垦等方式新增了耕地。对于这些土地,村集体可以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将其分配给新增人口,使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依法继承 :如果家庭中存在承包方的成员死亡的情况,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通过继承的方式,新增人口(继承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权益并进行确权登记。

   

    迁出人口

    整户迁出且转为非农业户口

    - 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也就不存在土地确权登记的问题。

    部分成员迁出或未转为设区市非农业户口

    -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仍然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确权的主体依然是该农户家庭。

    - 如果只是家庭部分成员迁出,只要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在本村且仍为农业户口,该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继续进行确权登记。

   

    出嫁女

    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地

    - 若出嫁女在嫁入地未取得新的承包地,那么其在原村的土地承包权益应当予以保留,原村应依法对其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即使其户口已经迁到夫家,但只要在夫家未获得土地承包权,娘家村不能收回其原有土地。

    在嫁入地取得承包地

    - 当出嫁女在嫁入地取得了承包地,为避免土地资源的重复分配和管理混乱,其在原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依法收回,由原村集体重新分配或进行其他处理。此时,嫁入地应按照规定对其新取得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

    户口未迁出且在娘家仍有承包地

    - 有些出嫁女虽然出嫁了,但户口并未从娘家迁出,并且在娘家依然拥有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娘家村应将其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保障其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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