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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06 15:18:29
在办理退休时,如果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样,通常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来确定退休年龄。
政策依据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年发布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具体分析
档案最先记载时间的确定 :这里所说的“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一般是指档案中形成时间最早的那份材料上所记录的出生时间。比如早期的招工表、入伍登记表、学生登记表等。因为这些早期材料是在相对较早的时间形成,人为修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能更真实地反映个人的实际出生情况。
举例说明 :假设身份证上显示出生日期为1965年1月,但档案里最早的一份学生登记表记载的出生日期是1966年1月,那么按照规定,退休时会以1966年1月来确定退休时间。
应对建议
提前核实档案信息 :建议职工在临近退休年龄时,提前到档案管理部门查阅自己的档案,了解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果发现档案记载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应及时查找相关证据进行核实和更正。
收集证明材料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档案记载有误,例如有出生证明、原始户籍档案等可以证明实际出生时间的材料,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或社保部门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按规定办理退休 :若无法证明档案记载错误,那就只能按照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来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