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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06 20:24:36
两个孩子在学校无意相撞造成一方受伤,责任判定一般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等多方面因素,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判定
学校方面 :8周岁以下的孩子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如果孩子在学校相撞受伤,首先推定学校存在过错,学校需要自证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在容易发生碰撞的区域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事发时老师在场且及时进行了合理处置等。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方孩子及其监护人方面 :如果学校能证明自身无过错,那么对方孩子的行为与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对方孩子的监护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不过由于是无意相撞,双方孩子可能都没有主观过错,一般会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监护人分担损失。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判定
学校方面 :对于8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受伤孩子一方需要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在事故发生时老师没有及时制止等。如果能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学校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方孩子及其监护人方面 :如果学校没有过错,那么主要根据双方孩子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虽然是无意相撞,但如果一方孩子存在奔跑速度过快、在禁止追逐打闹的区域玩耍等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一定过错,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明显过错,也可能会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监护人分担损失。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判定 :18周岁以上的孩子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一般由有过错的行为人自己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分担责任。学校只有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