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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有无受害人

时间:2025-11-25 14:49:21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确实存在受害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除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该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受害人的存在

  1. 数据所有者或使用者: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数据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数据可能包含重要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非法获取将对这些权益造成直接损害。
  2. 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者:非法获取数据的行为还可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干扰或破坏,导致系统瘫痪或数据泄露等后果,进而损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者的利益。
    三、受害人的权益保护
  3. 刑事责任追究:对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 民事赔偿:受害人还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因数据泄露或系统瘫痪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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