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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5 17:55:05
诈骗未成年人属于诈骗犯罪中的一种情形,处罚通常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考虑诈骗未成年人这一情节,具体说明如下:
定罪标准
在我国,诈骗罪的定罪是依据诈骗的金额以及犯罪情节来判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考虑诈骗未成年人的从重情节
诈骗未成年人这一行为,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视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因为未成年人在认知、心理和社会经验等方面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犯罪分子针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更大。
另外,如果诈骗行为达到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会在对应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虽然没有明确列举诈骗未成年人,但司法实践中也可能将其认定为酌情从严惩处的情况。
例如,甲诈骗多名未成年人共计2万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原本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考虑到其诈骗对象为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会在该量刑幅度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