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主债权数额14.5,通常指的是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担保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具体金额为14.5万元(或其他货币单位,具体根据合同内容确定)。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一、被担保主债权数额的定义
-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指在担保法律关系中,担保人承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愿意承担的最大还款金额。这一金额通常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利息、违约金等,具体范围需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二、被担保主债权数额的确定方式
- 合同约定:被担保主债权数额通常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约定具有确定性,一旦合同成立,即对各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 法定情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最高额抵押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是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最终的金额需根据实际发生的债权数额在最高限额内确定。但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被担保主债权数额14.5”这一具体表述,因为它已经是一个确定的金额。
三、被担保主债权数额的法律意义
- 明确担保责任范围: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明确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限度。担保人仅在此金额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等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此范围,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 保障债权人利益:对于债权人而言,明确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意味着他们清楚知道自己的债权有多少是处于担保保障之下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够明确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