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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22 00:46:36
夫妻房子问题涉及很多方面,下面我从常见的几种情形为你详细分析:
婚前购房
一方全款购房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房子属于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完全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即使日后夫妻双方离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 :一般会被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该房产,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一方贷款购房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以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为例,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如果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需要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登记在双方名下 :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法院也会考虑首付款的来源等因素,适当倾斜于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婚后购房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
- 无论房产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房子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 :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特殊情况
房改房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以夫妻双方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或者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权属认定比较复杂。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拆迁安置房
如果是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且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差价补偿等情况,一般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在拆迁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按照人口等因素进行安置,可能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