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后,能否起诉其配偶或子女,需根据债务性质及继承情况判断。以下为具体分析:
一、关于起诉借款人配偶
- 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即使借款人去世,债权人仍有权起诉其配偶,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 若借款非夫妻共同债务:若借款为借款人个人债务,如用于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不能起诉其配偶要求还款。
二、关于起诉借款人的子女
- 子女继承遗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若借款人子女继承了遗产,则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例如,借款人死后留下价值50万元的房产,子女继承了该房产,而债务为30万元,则子女需在50万元房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这30万元债务。
- 子女未继承遗产或放弃继承的情况:若借款人子女未继承任何遗产,或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对借款人债务无清偿责任。此时,债权人起诉其子女可能无法获得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