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13 13:39:11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以下为你分别介绍其具体步骤:
二审抗诉
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1. 案件受理与审查
- 地方各级检察院在收到同级法院第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相关业务部门(通常是公诉部门)会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恰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
- 例如,检察院会仔细核对案件中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各类证据,看是否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支持法院的判决结果。
2. 决定是否抗诉
-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审查后会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再提交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抗诉。
- 如果检察长认为需要抗诉,将作出抗诉决定;对于一些重大、复杂案件,需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3. 制作抗诉书
- 一旦决定抗诉,检察院会在规定期限内(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制作抗诉书。
- 抗诉书应明确指出原审判决或裁定存在的错误,阐述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4. 送达与移送
- 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法院收到抗诉书后,会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5. 上级检察院审查
- 上一级检察院会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抗诉正确,会支持抗诉;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检察院。
6. 二审审理
- 上一级法院会对抗诉案件进行二审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检察院会派员出席法庭,支持抗诉。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裁判。
再审抗诉
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 发现错案线索
- 检察院通过当事人申诉、自行复查案件、其他机关转办等途径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可能存在错误。
- 例如,当事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交了新的证据或指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问题,引起检察院的关注。
2. 立案审查
- 检察院决定对可能存在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立案审查。审查过程中,会调阅原审案卷,重新调查核实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等。
3. 决定是否抗诉
-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提出审查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抗诉。
4. 制作抗诉书
- 决定抗诉的,检察院制作再审抗诉书。再审抗诉书应详细说明原审判决、裁定存在的错误,阐述抗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5. 提出抗诉
- 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抗诉,并将抗诉书副本送达原审法院和当事人。
6. 法院审理
-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审理过程中,检察院会派员出席法庭,参与诉讼。法院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维持原判、改判等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