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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加精神损失费吗

时间:2025-06-18 12:15:44

猥亵儿童罪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包括主张精神损失费。以下为你展开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该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虽然该条规定主要提及“物质损失”,但对于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和后续的相关解释中有进一步的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其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猥亵儿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人身权益,给儿童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符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司法实践情况

   在涉及猥亵儿童罪的案件中,已有不少被害人成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情节、给被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当地的司法实践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申请方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可以向审理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与刑事案件一并处理,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民事赔偿。这种方式可以更充分地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审理,并且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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